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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信息
市中区开展托幼机构及职业卫生检查
市中区加强托幼机构执法力度
市中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依据枣庄市卫生局、枣庄市教育局、枣卫监疫[2008]16号文件和枣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枣卫监[2008]35号文件,按照市中区卫生局、市中区教育局、市中卫字[2008]26号文件要求,对市中区注册园18家、民办园27家、小餐桌91家共计136家进行排查摸底,从6月份开始,历时3个月,于9月28日全部结束,经过清查摸底,下达监督意见书,提出整改措施,达标办证一系列过程。
市中区托幼机构焕然一新,促进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提高市中托幼机构管理水平和卫生意识,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赢得群众的赞誉。
在检查托幼机构的过程中,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指出不足,限期整改,到期验收,具体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管理:(一)传染病防治方面:要求托幼机构建立完善洗手设施,流水洗手每4~5名儿童设一个水笼头比例配备,严格执行卫生部六步洗手法,建立完善晨检制度传染病管理制度和传染病应急预案,卫生区划片分工,责任到人,体息室设立换气扇,保持通风换气,儿童活动场所和体息室每天清扫消毒,幼儿使用茶具、餐具每餐消毒,配备完善洗涮、消毒设施,要求托幼机构把消毒制度、卫生制度,饮食、饮水卫生要求、操作间卫生规范打印上墙,悬挂规范、整洁。(二)幼儿安全管理方面:制定安全规范,要求托幼机构地面、楼梯铺设地毯,设立双面扶手,大型玩具的地方要求地面软化,设立防护网和安全栏,严格开关大门制度、来客登记制度。(三)饮食卫生方面:要求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设立仓库区、更衣室,粗加工间、操作间和洗消间五室严格分开,较小拖幼机构要求分区明显标志;厨房设立荤、素两个洗菜池,生、熟菜板和刀具分开。排气扇、油烟罩、纱门、纱窗、挡鼠板齐全。配备熟食冰箱或冰柜,每餐留样并做好留样记录,建立台帐,合格后办理卫生许可证合法经营,不达标者予以取缔。
经过整顿,有效控制传染病在托幼机构传播流行和集体食物中毒,保证幼儿饮食、饮水安全,使学校卫生管理工作有了很大提高,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市中区开展职业卫生安全大检查
市中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依据国家卫生部办公厅(卫办监督发[2008]135号)文件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枣政办发[2008]58号)文件;按照山东省卫生厅鲁(卫法监字[2008]13号)文件和枣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枣卫监[2008]43号)文件要求,与市中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中区工商局、市中区环保局、市中区消防队联合,在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合配合下,于9月2日对枣庄经济开发区106家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市中区电视台进行跟踪采访并进行新闻播放,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提高广大劳动者和企业遵法守法的自觉性和法律意识。
本次检查用统一的执法文书,每到一处企业先听汇报,查资料(生产原料、产品、副产品)看现场、集中反馈意见。以检查组名义下达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企业负责人和检查组各成员单位双方签字,各存一份备案存档,增强企业的责任心和各执法成员单位责任心,为企业安全卫生措施落实提供有力保障。
检查组各成员单位检查与其相关内容,如:质监局检查大型起重设备、压力容器及锅炉使用情况;消防检查消防栓、灭火器布局是否合理,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标志是否明显;环保检查三废排放及环境评价报告;工商局检查营业执照其合法性;卫生局检查企业职业病防治制度及防护措施落实、防尘、防毒设施运转使用情况,特别是个人防护用品用具发放使用情况,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给企业送一部《职业病防治法》手册,发放宣传彩图,深入生产一线给企业职工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单,询问个人防护发用品发放使用情况。建立企业卫生技术档案,了解企业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流程,掌握了企业职业危害的车间和可能受害人数,为下一步开展职业病防治找出了重点和工作思路。
通过本次检查,摸清底细,掌握了对工人身体健康危害较重、容易引起职业病发生的橡胶9家、电气焊21家、化工10家、玻璃厂2家、家俱厂4家、箱包厂12家、纺织厂16家。共计64家企业,将加大监督力度,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本着服务企业、指导帮助企业的理念。引导企业落实各项防护措施,把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企业工作日程和目标责任制,确保存在职业危害企业不发生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保护人力资源和企业可持继性发展,创造和谐社会,促进市中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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