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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医疗废物管理法规培训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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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医疗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医疗废物对环境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影响越来越受社会的关注,医疗废物管理也成为涉及疾病控制、环境保护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为依法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管理,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2003年,国务院、卫生部相继颁布实施了《医疗废物管理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法规文件,为依法管理医疗废物提供了法律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切实加强我市医疗废物依法管理,按照市卫生局的要求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工作部署,8月28日在市房产培训中心举办全市医疗废物管理法规培训班,参加培训班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共200余人,重点学习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通过本次法规培训,极大提高了医疗废物管理人员的法律认识和管理水平。同时对依法开展医疗废物管理,有效预防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危害,减少医源性疾病的发生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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