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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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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必须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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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校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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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在一百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的校验期为三年;其他医疗机构的校验期为一年。 办理校验应当交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提交下列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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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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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注册资金(资本)、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的,必须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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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注销、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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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