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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简介

 
   枣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是枣庄市卫生局依法在全市范围内行使卫生监督执法职能的执行机构。是撤销原枣庄市卫生防疫站后新组建的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枣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成立于2003年11月5日,现有干部职工56人,内设科室9个,其中行政科室3个,业务科室6个。其主要职能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依法行政,保障枣庄市行政区域内各种社会活动中正常的卫生秩序,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与流行,保护公民的健康权益。

业务科室的主要职能

法制审验科:负责对卫生监督员举报、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处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递交的有关公共卫生问题的提案;负责对内部的监督执法工作的合法性进行稽查;负责卫生许可执业许可的受理、审核、报批、发证等有关工作;负责各类卫生违法案件的受理、移交和上报工作;负责各类健康相关产品广告内容的审查和健康相关产品的索证备案工作;负责与卫生许可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负责全市卫生执法人员的培训;协助企业对各类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负责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和咨询;定期收集、整理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要信息,编辑《卫生监督信息》;负责卫生行政复议、诉讼的应诉工作。

卫生监督一科:重点做好全市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卫生监督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对直管单位的监督工作;负责医疗市场的整顿和非法行医的查处工作;负责医疗卫生单位的传染病监督和消毒监督管理以及医院污水、污物处理情况的卫生监督;负责医疗机构预防性生物制品采购供应的监督管理工作。

卫生监督二科:重点做好全市食品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对直管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重大食物中毒、食品污染和环境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重大活动、会议的卫生安全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三科:重点做好全市企业职业卫生、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监督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对直管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直管单位职业中毒和危害事故、农药中毒、辐射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卫生监督四科:重点做好全市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消毒剂、消毒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化妆品、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大化妆品危害事故、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卫生监督五科:重点做好全市学校、托幼机构、眼镜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技术指导和对直管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周边地区食品卫生管理;出现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负责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枣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将把社会效益作为卫生监督工作的唯一准则,把“执法为民,服务社会”作为根本目的,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保护全市人民健康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如果您的健康权益受到侵害,请向枣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投诉。

投诉举报电话:0632-3698609

地址:市中区解放北路223号

邮编:277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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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枣庄市解放路223号  邮编:27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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